太多了,他们这些三瓜两枣的,得排队。
之后的日子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两个都欠债的兄弟苦逼支撑啊。最凄惨的时候.....
“家里就剩一根江米条了,一根!”
沅彬躺在金主的腿上,自己的腿翘在沙发上,小腿一晃一晃的,伸手给金主比划那一根江米条还没有他两根食指长,就这,“我跟李秉先,我们靠那根江米条撑了两天,直到我群演的尾款结了,去买了三包泡面,一人吃一包半,你都想象不到那包泡面有多好吃!”
有一搭没一搭摸着他脑袋跟抚摸宠物狗的脑袋没什么区别的赵青禾,还真能想象到,“我小时候最饿的吃过大青虫,菜叶子上长的那种见过吗?”
必须见过的乡村少年腿不晃了,惊讶的看着金主,“大青虫?”
“这么大。”赵青禾伸手比了个食指指节的宽度,“一口一个,超级好吃。”
“那东西能吃?”哪怕是凄惨到靠一根江米条撑了两天的沅彬也想象不出来,吃青虫是什么感觉。
吃青虫的女人说,“能吃啊,高蛋白呢。”
沅彬抖了抖肩膀,鸡皮疙瘩要起来了,又觉得不对,“你怎么会饿到吃青虫?赵家的小姐唉~”
“赵家的小姐也过过苦日子啊。”赵青禾摩擦着他的软毛,“我是私生女,之前一直在国外。”看他表情不太对,估摸着他脑补了出什么狗血剧,也只是笑,岔开了话题问他,“既然想为我....守身?是这个词吧,那怎么又变成礼物了?”
号称自己为金主守身如玉的小情人表示,“我送我自己啊,我找了郑先勇,跟哥说,我想把我自己送过来。哥本来不答应的,被我缠的不行,就说只是试试,不行就赶紧走。”
话音刚落,沅彬就翻身抱住了金主,脑袋埋在她的小腹,闷闷的说,“我不走了!你赶我都不走!”
微楞片刻的赵青禾大笑,拍着小宠物的肩膀,“那就留下吧~”
留下的沅彬不愧是老手,有过N多跟金主‘纠缠’的经验,什么別馆,他才不住呢,要住就住主宅!
住主宅的操作是这样的,先赖在金主身边不动弹,一直赖到金主要去睡觉了,他也亦步亦趋的跟着,一路跟进卧室,就这么留下了。
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简单。
赵小姐一直都是脾气很好的金主,只要宠物不搞事,她的包容度都很高。这是沅彬多年前就检验过得,虽然金主还是不睡他,但给金主当抱枕也是一种功能么。
沅彬红了,红透半边天。穷小子演了个富家少爷,还是霸道总裁款,会把女主按在墙上问她多少钱才够包你的大少。大少是个小明星,有人想要包养小明星。
小明星摸爬滚打走到今天,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蠢到以为满天下的金主都是赵青禾的傻子。沅彬被电视台的长官带去陪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