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那日在牙市里看到了周定海
后者正和人聊天,直吹周家长子周则学业有成,前程似锦,未来定将功成名就,飞黄腾达
蒋育听见这话,心中就开始谋划设局,以自荐为奴做幌子,诓骗卖身钱救急
事情很顺利,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除了周定海,蒋育没有和其任何人产生交集,而契书的签名和手印,又作假撇清了干系
这样一来,人证物证皆指向周定海,即便外人能够看出疑点,但苦于没有证据,也无法定蒋育任何罪名
但是,蒋育唯独没有料到,这卖身钱最后却成了唯一的破绽
蒋育交代之后,邵昶也带捕快从前者家中的膳房里,找到了赃款
原来,蒋育将那30贯钱,埋在了灶台炉洞下的深坑之中,上面覆了泥土、石灰、石板和柴烬
这么隐蔽的藏处,倘若不是自己交代,寻常搜查还真的难以发现
案件的最后,按照《唐律梳议》中相关律文:若和同相卖,或事主元谋,相卖为奴婢者,卖人及被卖人,罪无首从,皆流二千里
蒋育因为元谋相卖,是为罪首,判处流刑二千里
买家许府,依据唐律『不知情者不坐』的规定,『非关买者之愆』,不负任何责任
至于周定海,虽说是不知情,但是身为奴牙郎,却不谙牙规,不尊市令,判赎铜十斤
至此,略卖良人一案算是彻底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