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普通法
世上任何一种事物都一样,只有爱护它,它才能保存下来,政务也不例外民主政体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把政务委托给了每一个公民,这样的事情也只有在民主政体下,才可能出现
第一节法和其他事物的关系
法,从广义上讲,指的是事物的必然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法,包括上帝[4]、物质世界、超人的智慧、动物,以及人类,无一例外
世上有一个极为荒唐的说法,那就是没有目的的必然性创造了世间的所有事物这个观点也是在说,聪明而有理性的事物也是由冲动的必然性造成的可以想象,这个说法有多么荒唐
从这个观点得知,世上有一个自然理性,而它和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即各种事物相互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法
上帝创造和保护着宇宙,这便是上帝和宇宙之间的关系,而法就是上帝在创造宇宙和保护宇宙时所依据的规则这些规则与他的智慧和能力紧密相关,所以他便制定了这些规则,规则是他制定的,所以他对这些规则相当了解,这也是他之所以依据这些规则的原因
世界是始终存在着的,它由物质运动组成,而且没有思想,这一点跟我们见到的一样从这一点来说,必然有固定的规则存在于世界的运动之中或许其他世界——假如我们可以想象这个世界的话——也存在着恒定法则,要不然它必将灭亡
所以说,创世就如同无神论者不可避免的命运一样,也有其固定的规律,虽然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一种为所欲为的举动那些宣称造物主不依靠规律也能治理世界的说法是极其荒谬的,因为世界缺少了规律就不可能存在
这些规律是永恒的、稳固的任何物体都是运动的,质量和速度的关系导致运动的改变,比如获取、加大、减小、消失,不同也等于相同,变化也等于不变
有才智的存在物所拥有的法则,既有他们自己创造的,又有其他事物创造的,这一点他们与别的事物不同他们存在的可能性在他们还没有存在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一些法则的存在,或许是建立在他们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的基础上的,不但拥有他们自己创造的法则,而且拥有其他事物创造的法则或许法律还没有出现,就已经有了一些对与错的区别正如所有半径在圆圈还没画出来的时候,有长有短一样,确立公正关系之前,就已经有了人为法,它对某些行为提出倡导和制止
因此,公正与不公正的区别在公正关系还没被人为法确定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比如说,判断遵守人类社会的法则是否正确,出现在人类社会之后;当某种存在物有恩于有才智的存在物时,有才智的存在物应该对那种存在物感激涕零;假如